“現在中山市家具行業還沒有‘三包’的具體規定,家具類消費糾紛又居高不下。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盡量與商家事先約定“三包”事項,并用書面材料反映出來。這樣如果出現糾紛,既容易‘問責’也便于維權。”昨日,中山市消委會發布今年第三號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正確選購家具產品,合理運用法律法規進行維權。
■案例退貨要收接待和運輸費用
今年1月,珠海市民李嘉德在中山市新源家具店購買一套仙桃萬字紅木沙發,花費8000多元。但是,買回家不到兩天,沙發就出現裂縫。據稱,這已經是沙發第二次裂縫。
由于商家態度極不友好,無奈之下,李先生提出退貨,卻遭到對方強烈反對。
“他們說,可以退貨,但所收費用不能全退。因為事先我們已經看過商品,知道商品的情況。如果要退貨,必須支付他們2000元,包括接待我們的服務費和商品運輸費等。”李先生說,商家還要求他們支付正在制造的贈品——座墊和抱枕的費用和運費,否則不退貨。
因為商家此前沒有開具發票,雙方之間難以繼續協商。對此,李先生再次要求商家開具發票,并致電中山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后,商家態度略有緩和,并在半日內將贈送商品送到了李先生家中。“最后,我們還是沒有退貨,我將沙發送給了朋友。商家到現在都沒有給我發票,只是給我們送了一些修補的工具。”李先生說。
■建議用書面形式明確“三包”內容
據中山市消委會介紹,去年全市有關家具的投訴有17件,而今年1至6月已達到19件。家具類投訴呈現上升趨勢。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家具質量問題、虛假宣傳、貨不對板和不提供發票等。
對此,中山市消委會發布相關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家具前應注意以下內容:
第一,先了解商家所能提供的“三包”服務,并盡量用書面形式將約定的內容反映出來。到正規商場選擇購買家具,并根據自己的意愿及消費能力理性消費;第二,在簽訂購買協議時,要認真看好每個條款,反映商品質量、售后服務和違約責任等相關內容盡量用書面形式約定,注意核對各項內容,如家具的型號、款式、材質等,而且對商家自訂條款千萬不能掉以輕心,以防少數別有用心的商家制訂一些不利于消費者的“霸王條款”。第三,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發票、收據、保修卡及相關宣傳資料,以便出現問題時維權。(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