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呼吁改變多標并行現狀
根據公開報道,《節水型衛生潔具》規定,節水型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用水量應分別不大于5.0升、6.0升、3.0升;高效節水型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用水量應分別不大于4.0升、5.0升、1.9升。標準同時對陶瓷片密封水嘴的節水性能和水嘴流量范圍做出了規定,此外,其還對節水型淋浴用花灑進行了分級,共分為三級,Ⅰ級為節水性能最好,Ⅱ級次之,Ⅲ級為基本要求,并要求將流量等級在產品明顯部位標明。
北京建筑材料檢驗中心水暖衛浴實驗室主任趙鋼介紹,由于是新發布的標準,還沒有正式印發,“估計要到10月份大家才能看到原文。”目前作為檢測機構人員,他也只是在媒體報道中得知相關的數據。“現在很難對其中技術要求作出解讀。”不過,業內人士表示,從目前獲得的數據來看,新標對節水衛生器具做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記者發現,以坐便器為例,國家有《衛生陶瓷》、《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這兩部國標,其中都對坐便器的節水性能作出規定,前者規定“節水型坐便器”為用水量不大于6升,后者則以“單擋為5.0升,雙擋為4.0升”為判定標準。即將實施的《節水型衛生潔具》中又有如上文的規定。到底以哪個標準為準?趙鋼介紹,現在前兩個強制標準在平行使用,目前市場上6升沖水量和5升沖水量的都可稱為節水馬桶(馬桶裝修效果圖)。不過,《衛生陶瓷》標準正在修訂,其中節水坐便器用水量已與《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標準協調一致。至于新標準,業內人士認為其在節水衛生用具推廣上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多個標準同時存在的局面應該盡快改變。
時下正是夏季用水高峰,北京缺水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消費者選擇節水衛生用具來減少用水量是普遍的選擇。趙鋼提醒,節水衛生用具的前提是符合產品的功能。“所有的節水性能標準執行的前提都需要產品符合生產標準的要求。比如,馬桶的用水量很小,但要沖很多次才能沖凈,反而費水。”因此,消費者在選購時應注意考察產品的基本功能,不要只盯在“節水”二字上。
新法規
違反消法處罰有了詳細辦法
繼2014年新消法發布,今年3·15《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中,對網購退貨遭商家無理由拒絕、個人信息遭泄露、霸王條款欺凌等不法行為的處罰做了詳細規定。業內人士指出,《辦法》可視為新消法的延伸和細化,消費者利益將得到進一步保護。
網購退貨不得無故延遲
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在去年被正式寫入新消法。但仍然有商家以消費者破壞包裝,影響二次銷售等種種理由拒絕履行退貨義務。在《辦法》中則明確規定,網購退貨不得被無故延遲或拒絕。
《辦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并列舉了對于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未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這四種情形。經營者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過十五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信息推送需獲同意
新消法中明確規定商家應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辦法中將此項責任進一步細化。商家向消費者推送商業信息,應得到其許可,否則也將受到處罰。
《辦法》中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第十一條中列舉了不正當行為,如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若經營者觸犯相關規定,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