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人類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口老齡化。從世界范圍來看,所有發達國家都已進入老齡社會,而許多發展中國家從上世紀末也開始了人口老齡化的過程。1999年,我國進入老齡社會,成為較早進入老齡化的發展中國家之一[1]。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使得老年人長期照護的需求也越來越大。近年我國經濟發達地區在老年照護建設方面有了一定發展,但針對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如何探索出一條適合本地區的服務建設模式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現將國內、外老年人長期照護的發展情況做一介紹,為我國經濟欠發達地區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建設提供參考。
1老年人長期照護界定及服務內容
1.1老年人長期照護界定老年人長期照護是指老年人由于其生理、心理受損生活不能自理,因而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期,甚至在生命存續期內都需要他人給予的各種幫助的總稱。長期照護需要向被照護者提供一系列長期性的健康服務,包括醫療護理和生活幫助。長期照護的時限暫無統一標準,但有報道認為較為合理的“長期”應為6個月以上[2]。
1.2老年人長期照護的基本服務內容世界衛生組織根據20世紀80年代凱茨[3]提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指標”將需要照護的老年者劃分為七種狀況和四種類型,并據此提供多方面的照護服務,其中最基本的照護服務內容有護理服務、生活照料服務、物資援助服務和特殊服務。
2老年人長期照護的國內外狀況
2.1國外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發展狀況
2.1.1國外老年人長期照護的制度建設在歐洲、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老年護理保險制度和法律建設已較完善,老年護理保險制度分為社會保險制和商業保險制兩大類。前者以德國、日本為典型代表;后者以美國為典型代表。20世紀60年代,瑞典社區照顧作為老年福利政策中最關鍵的部分加以強調和實施;20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上半期,美國長期護理保險發展迅速,成為美國健康保險市場上最重要的產品之一;1991年,英國發布《社區照護白皮書》,強調以“促進選擇與獨立”為總目標,現已建成分工明確、條理清晰的老年照護體系;1994年,德國正式立法通過《護理保險法》,使社會性護理保險成為并列于健康保險、意外保險、年金保險及失業保險的第5種社會保險;1998年,日本頒布了《護理保險法》,實施強制性互助型的護理保險制度[4]。
2.1.2國外老年人長期照護的服務建設歐洲是世界上人口老化現象發生最早的地區[5],該地區政府投入相當數目的經費,建立了完善的組織機構和服務網絡。主要通過建立健康護理管理委員會(HCB),領導各類型老年護理機構,并提供包括老年人出院后的延續護理和家庭護理、綜合性老年康復護理等。另外,政府要求從業者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接受護理專業或社會工作專業的正規教育。待專業畢業后還需接受一年以上的老年護理專科實訓。1981年,中國香港進入老齡化社會開始就積極完善老年社區照顧體系,其中介組織發揮了強大的組織管理作用[6];中國臺灣地區長期照護隸屬社會福利行政體系和衛生體系,其中私立安老機構和公辦民營機構發揮重要作用,“喘息服務”獲得重用[4]。
雖然國外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各國在老年護理服務建設中充分體現了人性化的理念。老年護理院和公寓建設,均從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社會需要出發。如在老人經常出入的場所安裝扶手,配置各種助行器,設置無障礙通道等。護理院命名以老年人更易建立積極心態的詞語為主,最典型的就是美國太陽城中心(suncitycenter)[7]。電子技術也廣泛應用到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為老人們的生活提供了許多方便,其中瑞典、丹麥與芬蘭等國提供老年人使用的器械、設備最先進。此外,還設置了老人康樂部、自動洗衣房、理療室等配套服務設施。目前,歐美國家老年護理院的市場競爭非常激烈,規模化建設、品牌化經營已是其發展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