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醫院共住三年多
·2009年3月4日至2010年5月25日,唐某被砸傷右小腿,入住達縣人民醫院,治愈后拒絕出院,住院一年后依然拒絕出院,經110協調被達縣中醫院救護車接走。
·2010年5月25日至2012年4月9日,在達縣中醫院共住院近700天。
“你的病已經完全治愈,為啥一直賴著不走?”達州一男子唐某2009年因被垮塌的樓板砸傷右小腿入住醫院,經手術治療最終治愈,醫院多次勸其出院,但唐某始終不愿意出院。
住一年多勸離未果
“我還沒有治愈,就是不走。”2009年3月4日,唐某幫村民拆除房屋時被砸傷右小腿,轉入達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右脛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經手術治療,同年6月底唐某骨折治愈,但不同意出院。2010年5月25日,主治醫生再次勸其出院,唐某仍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執。后經110協調,由達縣中醫院救護車將其接走做全面體檢。
新醫院里又住近兩年
達縣中醫院診斷唐某為多處軟組織傷。唐某治療至2010年6月4日,用去醫療費2471元,此后達縣中醫院通知唐某治愈出院,唐某依然不愿出院,隨后醫院不再治療。
“從來沒有看到有這樣的人,好端端的竟然想住院?!碧颇吃谠撫t院共住院684天,欠醫院18000余元?!笆乔耙粋€醫院將我打傷的,要錢的話,找達縣人民醫院去?!币蛟谶_縣人民醫院抬離過程中軟組織受傷,2013年3月,唐某將達縣人民醫院告至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法院,請求被告賠償各種費用共計100000元。經審理,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法院判決:唐某各項損失為3300余元,由被告達縣人民醫院賠償其中的40%,其余費用由唐某自行承擔,并駁回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唐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唐某的上訴理由不成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自行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000元。
黃玉沾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黃晶“老賴”耍賴拖混凝土堵住債主門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唐金龍)“他不但不還錢,還拖了一車混凝土倒在我廠門口,車子無法進出?!币徽f到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設有限公司的周萬領,鄢琳就很激動,“他還帶人強行進入我的廠子,關閉總電源,導致我們停產歇業。”
在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8月20日曝光的一批躲避執行的“老賴”黑名單中,四川聚之盛太安建設有限公司排第二位,未履行金額高達252萬元,周萬領是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鄢琳提供的成都市仲裁委裁決書顯示,周萬領的公司應退還鄢琳公司多支付的217萬余元工程款,以及支付31萬余元違約金。讓鄢琳沒想到的是,對方非但不執行裁決,反而還讓人將他公司大門用水泥澆筑封堵?!霸斐芍苯咏洕鷵p失數十萬元?!臂沉照f,公司隨即便報警。
在德陽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廬山路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證明上,確定了周萬領在鄢琳的電機制造公司大門處指揮混凝土攪拌車傾倒混凝土封堵大門、破壞生產經營的事實。警方已經受理這起破壞生產經營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