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充滿了抱怨:孩子不懂事、家人不體諒、上級不公平、人生不如意……有的抱怨是我們說給別人的,有的是別人說給我們的,但奇怪的是,幾乎沒人抱怨過自己。美國媒體近日刊登的一篇文章解釋了這一現象。該文作者美國普林斯頓大學企業管理講師蒂莫西·費里斯指出,抱怨是把心中的不滿發泄給別人,任何抱怨都有一個前提——我是對的,別人是錯的。它就像思維的“慢性毒藥”,逐漸侵蝕人們的善良、意志、親情……同時,他用親身體驗告訴我們,只要堅持21天不抱怨,就能改變生活。
抱怨成為“全民情緒”
“抱怨是最消耗能量的無益舉動。有時候,我們不僅會針對人,也會針對不同的生活情境表示不滿;如果找不到人傾聽我們的抱怨,我們還會在腦海里抱怨給自己聽。”臺灣心靈作家張德芬說。如今,抱怨已不是某個人的發泄渠道,而成為一種“全民情緒”。國內一項調查顯示,65.7%的職場人表示自己每天抱怨1~5次,4.8%的人每天抱怨多達20次以上。抱怨在其他國家也同樣流行。美國某無線網絡公司調查發現,約70%的人表示,有的同事總愛發牢騷,其中67%的人認為這影響了自己的工作效率;英國一項最新調查顯示,英國人平均每天要花14.5分鐘向親友傾吐郁悶心情,相當于一生中要花106天發牢騷;法國調查顯示,93%的人認為本國人愛抱怨;澳大利亞心理學會調查顯示,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抱怨自己“壓力大”。
在美國著名心靈導師、全球“不抱怨運動”發起人威爾·鮑溫看來,人們喜歡抱怨主要有5方面原因。第一,當自己得不到更多關注時,就容易抱怨,這是人的心理訴求。比如,我們向他人抱怨工作繁重,潛意識是希望別人多做一些。第二,人們想逃脫自己的責任,或在工作、家庭中遇到問題。第三,出于炫耀心理,因為人們總會抱怨和自己不一樣的人,當他抱怨別人缺點時,其實就在暗示自己沒有這種缺點。第四,有的人抱怨是因為自己表現得不夠好,這樣的人往往很難超越自己。最后,有人是因為想控制別人,當目的達不到時,就容易用抱怨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