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戀(思念,依賴,糾纏)
喜歡一個人就會樂意和他在一起,不在一起的時候會產生“分離焦慮”,覺得不舒服,渴望繼續(xù)和他在一起,這就是“依戀”。喜歡到一定的程度就會產生依戀。
依戀有兩種,一種是思念,不在一起的時候想他,反復回憶和他在一起的快樂,一種是想和他繼續(xù)在一起的沖動,老想去找他。兩者程度不同,后者更加強烈??此臎_動達到一定的程度,就會直接去找他,仿佛沒他就不能活,非常糾纏,這叫“依賴”。
3、占有(嫉妒,控制,改造,索取,被愛)
依戀達到一定的程度,就會產生占有欲。這是因為,如果他和別人在一起的時間多了,和我在一起的時間就會減少。為了滿足我的依戀和依賴,我不允許他把時間花在別人的身上。如果別人占用了我的時間,我就會嫉妒。如果他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心不在焉,我就會吃醋。
為了完全占有對方,有的人會采取一些極端的措施,以便控制對方,把對方牢牢抓住。跟蹤、調查、懲罰、吵架、提要求、限制人身自由都屬于比較主動和強硬的措施,討好、利誘、施苦肉計、要挾屬于比較被動和“軟性”的措施。這個等級還有一種表現(xiàn),就是改造對方。雖然對方總體上令我喜歡,但是,多少總會有一些令我不太滿意的方面,于是,我就向他提出來,要求他改變,或者幫助他改變,甚至親自動手改造他,把他變成我理想中的樣子。這樣的改造其實就是控制和占有。占有、控制和改造都屬于“索取”。索取就是主動尋求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