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廣州市第三中學的初中女生張某剛進入教室大門,站在門外的男同學劉冬(化名)便開始拍打門上的玻璃。結果,玻璃破裂并飛濺出去,其中一塊插進了張某的右眼。事后經鑒定,這只右眼屬8級傷殘。記者昨日獲悉,張某已將劉冬及校方訴至越秀區法院,索賠各種費用近37萬元。
據張某的代理律師說,此案已于不久前在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面對張某提出的各種費用近37萬元的索賠,劉冬及廣州市第三中學均不認為自己有責任。劉冬在法庭上的大致意見是,學校的教室門玻璃因硬度不夠才被擊碎,這說明此玻璃門是不安全的,何況玻璃上沒有貼粘膜,無任何預防玻璃破碎的防護措施,應由學校承擔賠償張某損失的責任。
廣州市第三中學負責處理此事的負責人吳女士說,對于學生張某受傷問題的處理,她們將以法院的判決為準處理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