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暑期打工可鍛煉自身能力、增加社會閱歷。可是,對于蘇州大學大一學生戴佳晶來說,在經歷一個多星期討薪后,她和小伙伴們已筋疲力盡。
今年暑假,戴佳晶通過同學介紹得到了一份飲料促銷工作。小戴事先并不了解工資發放的具體情況,也沒有簽訂勞動合約,只從同學那邊得知是90元一天。工作結束時,老板卻遲遲不發工資,在多次短信、電話窮追之后最終才得到薪酬,而拿到手的工資卻低于實際應得的薪酬。“哎,克扣的工資就當是交學費了。”談起自己的遭遇,戴佳晶一臉無奈,她說,若是向相關部門投訴的話,也會因為沒有勞動合約而導致沒有部門來處理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一支調研團隊近日圍繞“大學生暑期實習和兼職情況”,對近千名江蘇大學生進行調查顯示,只有40%左右的大學生具有維護短期工作權益的意識,其中僅有不到三成的大學生與工作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記者從調查數據中了解到,35%左右的大學生都曾遭遇用工單位故意延長工作時間、拖欠或克扣工資,半數左右的大學生“暑期工”工資低于法定最低工資,還有不少大學生在找工作時被騙中介費、培訓費和押金等其他不合理費用。
蘇州大學法學院方新軍副教授表示,學生假期兼職也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權益。合同中應約定好具體工作時間,明確工資數額、工資支付時間及方式,還可以將違約責任等細節問題寫明。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學生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由行政部門作出處罰或處理決定。 記者 王 拓 通訊員 姚 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