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近日,商洛學院印發《畢業生就業困難幫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幫助畢業生解決經濟上、心理上和求職過程中的實際問題。
《辦法》規定,凡該院應屆本專科畢業生中因家庭經濟困難或本人疾病、家庭變故及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導致就業困難的學生,均為資助幫扶對象。一是經濟資助。對就業困難的畢業生,依據其就業求職意向給予一定的求職就業交通費和生活費資助,對就業困難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或創業培訓且取得合格證的,依據培訓收費單據給予一定的就業培訓資助,資助金額為每人次300-500元。二是心理幫扶,分析畢業生常見的就業心理問題,幫助他們提高自我調適能力,加強畢業生群體內信息溝通、共享和思想交流,積極開展畢業生心理咨詢工作,為他們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咨詢服務。三是就業服務援助。包括:認真負責地開展“四個一”活動,即:與畢業生談一次話,與家長通一次電話,提供一個就業崗位,開展一次就業指導咨詢的幫扶活動;凡有創業愿望的畢業生該院負責推薦參加一次免費創業或技能培訓,提供創業政策、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工作;對有創業愿望的畢業生學校優先推薦參加省市人社部門和學校的畢業生見習和享受見習補貼;該院在開展面向基層就業項目培訓時,依據畢業生情況給予減免培訓費的優惠;該院建立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檔案,搞好就業跟蹤服務工作;學校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做好與生源地人社部門的信息銜接工作,以確保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到實處。
幫扶的具體程序是:由就業困難畢業生本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輔導員認真調查核實,系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資助工作組審查,招生就業處和學生處審核后落實幫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