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經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廳再度對全省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集中曝光督辦,濟南平陰百龍商廈責任有限公司、棗莊綜合福利家具城、泰安岳喜大酒店等20家單位“榜”上有名。(8月12日《齊魯晚報》)
火災猛于虎,這些年我們對一些火災隱患也多次進行了查處和整改,但為何難治火災這個痼疾?在一次次現場督查中,整改措施卻始終難以落實到位,反映的是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整治不力、問責不力。
需要詰問的是,一些單位為何會把消防整改當成“耳旁風”,細細琢磨,無非有兩個原因:一是習慣性地法不責眾。消防隱患并非只有我一家存在,且長期以來都是“平安無事”,在隨大流、心存僥幸等心理的作祟下,豈會把整改真正當成一回事?二是沒有動真格。盡管這些年各級對安全檢查不可謂領導不重視、責任不明晰、措施不嚴厲,但在不絕于耳的強調、聲勢浩大的陣容背后,一些安全檢查流于形式、疲于應付。正是由于經營業主對每次檢查督查都能“從容”應對,沒有感到切膚之痛,沒有付出沉重代價,長時間下來也就不以為意了。
要讓“整改督辦令”不再失效,關鍵是制度執行不能疲軟。一則,對消防隱患要毫不手軟,敢出重拳、善下狠招,真正做到令必行、行必果;二來,對缺位的監管也要動真格、嚴問責,用“提頭來見”的魄力去強力震懾,不能讓責任空轉再釀無法彌補的傷痛了。(徐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