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凌晨,天涯社區出現一則舉報山西省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用公款購買臺歷的帖子。
這則題為《關于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用公款購買臺歷的違紀事項》的帖子稱,在中央紀委發出《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后,具有審計監督權力的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公然在元旦前,和往年一樣,繼續用公款購買臺歷發放給全院各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副處),且在臺歷上赫然印著“運城學院紀委”。
1月9日下午,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主任張明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坦承:“發臺歷的事是事實。”他同時解釋,“咱們訂的比較早。我讓工作人員查了訂貨記錄,臺歷是2013年10月28日訂的,中央紀委的決定是2013年10月31日出臺的”。
據了解,中央紀委發出《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確實是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的,該通知明確規定: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張明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中央的規定出來后,我總覺得這和中央的精神不太符合,曾想著手退貨,結果對方堅決不退,稱已經制版開印了,你不要也可以,但錢不給你退,咱們實在沒辦法。”
據記者調查,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發臺歷是慣例,已經持續10來年了,每年一本,發放對象是中層干部以上”。張明介紹,此次發放的臺歷,印制的內容是廉政教育,“都是八項規定、政績觀等”。
另據調查,此次“總共訂了150本,花了3342元,一本大概22元”。印發臺歷的費用來自“干部教育費”,是“干部廉政教育的一個專項支出”。
舉報人在網帖中稱,發放臺歷時,由紀檢監察室主任張明和監察室科員張帆按單位的處級干部職數發放,并要求領取臺歷的所有干部,在紀檢監察室平時發放文件簽字的登記本上簽上個人(領取人)名字。有些干部私下還找紀檢監察室多領取幾本,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確實是嚴格登記的,一人一本。”張明稱,臺歷很早就到貨了,一直壓著沒有發,“我反復想要不要發,后來覺得花了3000多元,不用就成廢紙了,也是個浪費,而且是上面有廉政內容的臺歷,形式不錯,又不是發給干部家里用的,所以我想發了算了,明年就不弄了。”
“沒想到會給學校造成影響,我正在給學校黨委寫情況說明,不行的話我就把臺歷錢掏了算了。”雖然張明承認此事不太妥當,但他稱,“花了錢又不發,就是浪費,這又不實事求是了。”
1月9日傍晚,記者接到張明來電,他說,學院黨委領導決定,將此次發放出去的臺歷全部收回,“費用由我個人承擔”。記者 田國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