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在線消息:從2009年初至今,中國海軍已先后派出五批護航編隊赴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為了讓廣大網友更好地了解中國官兵執行 護航任務的工作與生活情況,國際在線獨家征集了網友的提問和留言,將征集內容直接轉達給遠在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的官兵。護航官兵們在工作之余 接受了國際在線記者的采訪,一一回答了50余個網友們提出的問題。
1.亞丁灣海盜是更加猖獗了還是有所收斂?
答:亞丁灣海盜活動不能簡單用更加猖狂了或是收斂了來形容。因為從作案情況看,數量并沒有明顯下降,但是具有季節性,季風大的季節他們的活動少 些,但3-5月,海況一好,他們活動的數量又增加;他們的手法在變換,由過去的單一作案,改為團伙作案;作案地點由近海向遠海擴展。但是在各國護航艦艇的 震懾下,海盜一般不敢與軍艦作對,盡量尋找沒有軍艦保護的商船下手。
2.報道上經常說海盜都是以民船、漁船作為偽裝,甚至有些海盜平時就是漁民,這給護航、打擊海盜帶來了哪些困難?
答:您的問題中已經講出了一半的答案,就是“偽裝”。 海盜偽裝成漁民,海盜船多是以民船、漁船作為偽裝,所以讓你真假難辯。其次,海盜在沒有作案時,你不能抓他。就象公交車上有個小偷,他沒有作案時,你不能抓他,因為他還沒有犯罪行為,可你稍不留神,他作案后就溜了。而海盜一旦作案成功,他控制了人質,就有投鼠忌器的問題,你不敢輕易動用武力,你得考慮人 員、船舶安全等諸多因素。
3.中國海軍護航到現在,有哪些值得總結的經驗?
答:一年多來,中國海軍護航編隊針對海盜活動猖獗、手段狡詐,任務海域廣闊、氣象多變,被護船舶性能各異、船期不一、組織協調難等復雜困難情 況,堅持以被護船舶和人員安全為首要,根據形勢變化科學用兵、靈活用兵,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護航組織模式和行動方法。如:在 組織指揮上,著眼快捷順暢,不斷優化指揮編組,改進指揮流程,完善協調機制,突出現場指揮,有效提高了指揮效率,增強了快速處置能力;在護航模式上,著眼 便捷高效,由最初的臨時性編組護航調整為有計劃的周期性編組護航,大大簡化了護航程序,擴大了護航受益面;在護航方式上,著眼精兵活用,在伴隨護航、區域 護航、隨船護衛的基礎上,又擴展了接力護航、應召伴航、臨機輸送特戰隊員等多種方式,有效提高了護航兵力利用率;在護航區域上,著眼安全可靠,根據海區氣 象和海盜活動變化及時調整航線,將護航區域適時向海盜可能活動區域拓展,有效保護了被護船舶安全;在戰法運用上,著眼靈活應變,采取直升機巡查、艦艇機動 威懾、特戰隊員警戒示形等方法,及時嚇阻了海盜襲擾。通過綜合施策,大幅提高了護航效益,不斷擴大我護航影響力,護航率成倍增加,許多外國船舶主動調整船 期加入我護航編隊。
4.中國海軍護航到現在,除了中國以外,都為哪些國家和地區的商船提供過護航?
答:菲律賓、新加坡、韓國、希臘、德國、俄羅斯、利比里亞等國家,還為我國臺灣、香港、澳門地區船舶護航。
5.護航是不是更需要專業化的和更富針對性的武器裝備?
答:是的。比如在海上使用的爆震彈,更堅固快速的小艇,對小型船只偵察、判定的器材等。
6.有報道稱,有外國商船在遇到海盜時,采取發送求救信號然后進入反鎖密閉艙室等待救援的辦法,這個方法可否在中國商船推廣?
答:這要因船而異,因情況而定,沒有固定的應對模式。
7.在護航開始的興奮期過去后,中國護航官兵對于常態化的護航行動怎么看?
答:護航行動常態化了,但海盜的作案手段沒有常態化,他們在不斷變換手法,所以我們執行任務常態化,但戰法絕不能常態化。護航行動的常態化,使我們要保證被護船只和自身安全的難度加大了,因為在不斷變化的情況下,我們總是在應對新的挑戰。
8.在亞丁灣,中國海軍護航編隊的護航規模是不是最大的?
答:不是最大的,但應該是護航船只比較多的。
9.除了亞丁灣,在國際公海上還有沒有其他海盜活動海域?
答:有,不是潛在的,是現實的。如馬六甲海峽、加勒比海海域、莫桑比克海峽等海域就有海盜活動,只是沒有亞丁灣、索馬里海域海盜活動嚴重。
10.在執行護航行動時,會涉及到哪些國際性的法律?
答:首先是《聯合國憲章》,是護航行動中處理各國關系必須堅持的前提和基本原則。其次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 公約》以及安理會相關決議。從法律屬性上來講,我當前伴隨護航的區域主要是在亞丁灣中沿岸國的專屬經濟區,根據任務需要也可能涉及屬于用于國際航行海峽的 曼德海峽水域,避風、靠港休整也會進入他國領海、內水及港口,根據授權也可進入索馬里領海打擊海盜行為,軍艦在這些不同的法律區域活動的權利義務,《海洋 法公約》都有相對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是我護航艦艇行動的基本依據和參考。制止海盜行為和處理海盜嫌疑人,也主要是依據上述公約和決議的授權及規定組織實 施的。再次是一些國際性專門海洋航行、管理法規。有航行安全類的,如《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有海洋環境保護類的,如《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國際 海上避碰規則》(我國于1980年1月加入,公約于1983年6月正式生效)規定了船舶航行的駕駛和航行規則,是各國船只在海上航行的基本交通規則,軍艦 也在管轄范圍之內,護航中艦艇海上航行必須遵守。《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規定不適用于軍艦,但同時也要求軍艦等在不損害其操作目的或操作性能的前提 下,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在合理和可行的范圍內按該公約的規定執行,因此,護航中也應適當注意該公約所規定的義務。第四是國際習慣或稱國際慣例。主要是指一些 不斷被重復、為各國所普遍承認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利用海洋的習慣性原則規則。比如人道主義問題處理、武力使用基本原則以及軍艦、艦員在外國港口活動的法律 地位等。
11.中國海軍執行護航行動,究竟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經濟的發展有哪些緊密聯系?
答:從大的方面講,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對海外市場、能源資源和海上戰略通道的依賴不斷加深,海上運輸線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生命線。亞丁 灣、索馬里海域地處亞非兩大洲海上交通要沖,是印度洋進出地中海的必經之路,是我連接歐洲、非洲貿易的“黃金水道”,我國每年約有近2000艘次船舶在此 通過。落實到我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如果運送的貨物如原油經常被海盜劫持,勢必造成原油緊缺價格上漲,那么下端的產品,如汽油和一些化工產品就要漲價, 就要損害我們老百姓的利益,影響正常生活。海軍艦艇編隊赴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不僅有力震懾了海盜活動,也有效保護了我國過往船舶和人員安全,維護了遠海重要運輸線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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