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9月8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憲法法院8日決定,將于9月14日再行審議巴育的8年總理任期問題。
憲法法院當天就巴育的總理任期問題召開特別會議,對巴育提交的自我辯護書及前憲法起草委員會主席等人提交的相關書面材料進行審議。經過會議討論后,法院下令國會下議院秘書長于9月13日前提交相關會議記錄和補充材料,并定于9月14日就巴育8年總理任期問題再行審議。
泰國國會此前向憲法法院遞交反對黨的請愿文件,文件請求憲法法院依法裁決巴育的8年總理任期是否到期、是否應該停止繼續擔任總理一職,同時請求法院下令巴育暫停行使總理職權。8月24日,泰國憲法法院就此問題召開會議并通過決議,暫停巴育行使總理職權,直到憲法法院作出最終裁決。
9月1日,巴育向憲法法院提交了自我辯護書。
根據泰國現行憲法,總理的最長任期為8年,但對于巴育的總理任期何時正式結束存在爭議。
反對黨認為,巴育于2014年軍事政變后開始擔任總理,他的8年任期應于今年8月結束;而巴育的支持者則認為,從2017年泰國頒布新憲法算起,巴育的任期應在2025年結束。另有觀點認為,巴育在2019年大選中當選總理,他的任期最長可以到2027年結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