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聲在線訊 (記者范旭光) 針對有霸王員工被指闖入《每日經濟新聞》報社上海辦公區,圍堵報社門口,推搡該報記者的事件,霸王集團公關部經理楊政書昨日向記者表示:“其中一位確實是霸王公司的人,我們尊重事實,尊重公安的調查。”
7月30日,《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發表聲明稱,當天下午4時許,四名自稱霸王集團員工的青年男子未經許可,擅自闖入《每日經濟新聞》報社上海辦公區。當報社記者與來訪人溝通時,遭遇來訪男子辱罵、推搡。該報社遂向上海警方報案。記者了解到,在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筆錄后,雙方相關人員11人當天都已離開公安機關。
有報道稱,霸王集團首席副執行官沈小笛表示,公安機關還沒有下具體的結論,無法道歉。昨天,楊政書對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并表示:“這是霸王公司員工的個人行為,但他確實是公司的人,沈總在事發當天即前往上海了解情況,并代表公司向相關報社表示慰問。”
但《每日經濟新聞》副總編輯馮明7月31日11時28分發表微博稱:“今日,自稱霸王國際首席副執行官的沈某打電話給我,要求面談,但言語之中毫無道歉誠意,被我拒絕,本報法律顧問正在采取進一步維權措施。”
7月30日22時57分,霸王發布官方微博稱,公司市場部人員洪先生因最近《每日經濟新聞》對霸王公司嚴重不實的不斷報道,連同友人前去該報社了解情況。此前,《每日經濟新聞》發表文章稱,霸王防脫洗發水被指借用麗濤過期批號;質疑霸王集團創始人陳啟源是否真為“中藥世家”。(新京報 范旭光)
圍攻報社,霸王集團豈能如此"霸王"?!
盡管手持國家藥監局的“正名”公告,但霸王二惡烷事件并非徹底結束。7月30日,四名自稱霸王集團員工的青年男子未經許可,擅自闖入《每日經濟新聞》報社上海辦公區,采用辱罵、推搡等手段,對報社記者進行威脅。在制止未果的情況下,報社遂向上海警方報案。目前,四名男子已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7月31日《京華時報》)
這是繼“通緝門”、“直播門”之后,本周發生的第三起以非法手段干擾新聞媒體正常行使輿論監督權利的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當事方如何看待媒體負面報道、如何善待輿論監督的關注和反思。
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逐步進入了“轉型期”和“調整期”,并隨之成為各種社會矛盾的“凸顯期”和“高發期”。作為“第四權力”的新聞媒體越來越成為反映民眾意志、捍衛公平正義、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監督力量,在一定意義上也成為公眾利益的代表和公眾知情權的化身。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法人長期以來形成的“報喜不報憂”、“栽花不栽刺”的思維慣勢,對新聞媒體的負面報道不舒服、有抵觸,對敢于講真話、言實情、曝黑幕、揭老底的新聞媒體及其從業人員有成見、持反感,或“敬而遠之”,實行不歡迎、不接觸、不買賬的“三不”政策,或采取“奪筆桿”、“封鏡頭”、“抽版面”的違法手段干擾打壓,甚至公然圍攻、謾罵、施暴。人們現在已經把“記者”歸入了“風險性”職業的行列。
其實,媒體監督是把“雙刃劍”。正如每個人都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和消費者一樣,每個人既是媒體伸張正義的受益者,也是媒體維護公平的被監督者。時代越進步,媒體的社會功能愈凸顯。媒體是社會的良心,是社會前行的了望哨。它讓真善美盡情綻放,讓假丑惡無處遁身。正如美國報業巨頭普利策所言,“倘若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了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面上的不測風云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報。”這段話指出了新聞工作者的社會責任,也說明了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工作的重要作用。我們不能在遭遇不公平時呼喚媒體為己奔走呼號,被監督時卻一觸即跳、拍案罵娘。社會應當以開明的姿態、開放的思維、開闊的胸襟接納記者,寬容記者,感恩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