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煤氣費再加上網費,一個月差不多是兩百塊。不控制的話還會超。”杜若說。
杜若在互聯網上找到中糧“我買網”的時候,很開心,搞活動時,網上的大米和油能比超市便宜十幾元錢,還可以送貨上門。
帶著午餐去上班,杜若已持續了半年。“現在隨便一碗面都要15元,吃不起。”有段時間她常常晚上加班到八九點鐘,回到出租屋后,她會選擇“速度”睡覺,美其名曰“減肥”,其實一是省晚餐,二是可以明早早起準備自己的午餐。
即便這樣,按照一天20元的標準,吃飯的花費一個月最少也要600元。
杜若掰著指頭和《法治周末》記者算,電話費一個月200元,交通費(不含打車)100元,生活日用品200元。
“總要有點精神生活吧,買買書100元,女孩子也要買衣服的,就按200元算,我就成了月光族,有時候可能要啃老。”杜若說。
杜若最初抱著拼搏一番實現幸福生活的愿望留在這個城市,但漸漸地,她失去了在這個城市扎根的信心。她莫名其妙地擔心自己“建構幸福家庭的能力”,擔心自己無法應付小孩子的教育開支———雖然她當時連個男朋友都沒有。
2010年夏天,母親來北京看她,她告訴母親自己現在住的這座始建于上個世紀90年代的房子已經賣到了每平方米將近3萬元,當了一輩子工人的母親說就是把我和你父親骨髓榨干了也買不了。
杜若抱怨說:“起征點太低了,3000元錢,怎么定出來的?當你到菜場和小販斤斤計較完,回到出租屋的時候,你們就該知道起征點是多高了。”
每次調整個稅收入都大增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與草案同時提交的相關說明中稱,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減收約100億元;調整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減收約110億元,合計全年約減少財政收入1200億元。
而天則經濟研究所經濟學家張曙光對這一個稅改革草案發表評論稱,個稅的些微讓利與政府收入的大幅增長“不可同日而語”。
歷次個稅起征點的調整都伴隨著“減稅”的聲音。《法治周末》記者發現,實際結果是,改革后第一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均保持了17%左右的增速,與之相應的是政府收入的大幅增長。
2005年,由于1981年開征的800元起征點已經執行了整整25年,要求調整個稅起征點的呼聲高漲。
按照當時的官方說法,2003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占國家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的1.4%增長到6.5%,已成為中國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
2005年10月27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正式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
同日,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透露,起征點提高后個人所得稅大概將減收280多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起征點調高之后的2006年,中國個稅收入為2452億元,比2005年增加359億元,同比增長17.2%。2007年,個稅收入同比增長28.88%。
2007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2008年3月1日起,個稅免征額將從現在的每月1600元上調至每月2000元。
調整之后,2008年個稅收入為3722億元,比2007年增加537億元,同比增長16.8%。
此外,這一被財稅部門稱為具有超前性、大幅降低個稅負擔、調節個人收入差距的改革,到2009年即被突破。當年城鎮職工人均負擔消費支出是每月2013.5元,已超20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
2010年,城鎮職工人均負擔消費支出繼續攀升至每月2211.5元,而就在這兩年間,社會公眾和學界強烈呼吁提高個稅“起征點”,財稅部門的回應是“起征點”改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調整個稅稅率和級距。
有學者基于此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目前的個稅改革討論著眼于免征額提高多少,高稅率起征點降低多少,但這種討論沒有觸及到我國個稅制度的深層,不能算是改革。
如此個稅起了反調節作用
個稅修改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同時,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
就此問題,張曙光表示,目前工薪階層的稅收占全部個稅的50%,按照草案中的設計,不會改變這一局面。
茅于軾則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個稅是一個征收成本非常高的稅,爭議非常大。之前要征個稅的一個理由是調節貧富。但從現實情況看,個稅征收起了一個反調節作用。高收入人群交稅非常少,繳納個稅的主體都是工薪階層。
早在2003年,新一輪稅制改革啟動時,稅改方向被用“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十二字真言”概括。
基于這樣的思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于2010年初完成的個稅改革研究報告建議,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征收前提下,個稅稅率設置五級,年應稅所得額為兩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年應稅所得額為兩萬元至10萬元的稅率為5%,年應稅所得額為10萬元至25萬元的稅率為15%。
茅于軾告訴記者,在按照最高一檔的稅率征收個稅,是非常難的,“那么高的稅率還征不著,那不是白高嗎”?高邊際稅率誘致納稅人規避偷逃納稅,增加征管難度。按照俄羅斯經驗,最高稅稅率降下來了,個稅收入反而增加了。降低最高邊際稅率,是世界個稅改革的趨勢。“這是個最為關鍵的問題。”
上述學者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個人所得稅純粹是一種收入調節稅和福利稅,而不應當是一種財政稅。它不應當以政府增收為目的,而應以財富在老百姓之間的二次分配為目標。“就是削富以濟貧,減輕貧富分化。”
因此,個稅既然是一種福利和收入調節稅種,制度變革必須以不影響中低收入階層生活為前提。
如果在個稅問題上,仍然抱著增加財政收入的思路,即使是把起征點提高一些,或者是把級次數目和相應的稅率能降低一點,那么能夠起到的為中低收入階層降低稅負的意義還是不大。
個稅改革的總思路,應該秉承減稅主旨,切實、大幅度地為中低收入階層減負。在此基礎上,那些起征點和級次級距等技術問題,才會有實質性的改變。該學者認為。(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