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來制止無序混亂使用轉基因
“轉基因已進入到各個領域了,現在很難做到完全禁止了。雖然目前還不能斷定它對人體有害,但是對它的使用必須進行規范。”李國祥稱,“現在存在一些亂象,一些產品明明是含有轉基因的,但卻沒有標明。”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迄今為止,我國尚未批準轉基因糧食進入商業化生產,私自種植、加工和銷售轉基因糧食及加工制品的均屬違法行為。
此次意見稿對轉基因有明確規定: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
“首部糧食法意在規范對轉基因技術的使用,而不是禁止。”李國祥分析說,從世界范圍來看,轉基因技術研發和應用是大勢所趨,我們不能回避。但必須慎重,特別是對主要糧食作物。意見稿的主旨思想是要對轉基因的使用進行規范,通過立法來制止對它的無序混亂使用。
知名三農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風田認為,糧食的商業化生產和研究是兩個概念。轉基因技術未來幾十年可能是很有潛力的方向,通過國家一號文件加強這方面的研究,未來技術成型,不至于被專利封鎖,可做技術儲備。
鄭風田進一步指出,全球目前對主糧的轉基因安全有很大質疑,對商業化的轉基因糧食有很大擔心。我們有一些單位機構研究沒進行多少,就開始匆忙商業化。這些轉基因種子一旦被流傳到市場上,可能會對糧食安全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為此,意見稿規定,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這一次專門對部分研究機構的行為設定底線,這個線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