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師張鵬峰表示,河南的案例是《國家賠償法》2010年修訂前的規定,而現在的《國家賠償法》已經明確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且本案也并不適用該法條中的例外屬性。
“假如你要是說你家有一個和氏璧,那政府是不是也要賠?”張鵬峰多次在庭上提出這樣一個問題。
長期從事拆遷研究的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律師表示,雖然新的《國家賠償法》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但假如是由于政府的原因導致原告方不能舉證,或者賬冊遺失,舉證責任應該倒置。
此前王才亮在天津代理的一起強拆案,由于政府的強拆行為導致賬冊遺失,最終就適用了舉證責任倒置。
王才亮表示,按照舉證責任倒置,假如當事人提出和氏璧的問題,那就應該由政府舉證對方家中沒有和氏璧,“政府可以說,和氏璧中國只有一個,而且已經失傳,這就構成一種證明,并且老百姓說假話被揭穿會面臨很大的風險,所以通常不會有人漫天要價”。
張鵬峰在庭上就賠償也提出了其他質疑,包括按照視頻顯示的玉石和盆景密度,遺失的數量不可能達到當事人所宣稱的規模。然而雙方對于整個院落的面積并沒有統一的認識,張鵬峰方面根據一張圖片推測整個宅院面積應該是2300平方米,而劉文浩稱,根據衛星地圖的比例換算,宅院面積應該是4800平方米。
張鵬峰律師表示,即使真的存在遺失、損壞,按照拆遷的組織安排情況,物品是由拆遷方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保管,因而賠償應該去找嘯宇公司。但胡炯明律師認為,整個拆遷是由閔行區政府組織,物品遺失損毀理應由政府負責。
庭審質證即將結束時,主審法官問劉文浩,假如要求歸還的物品無法歸還,他們要求多少賠償?
這是一個他事先沒有想到的問題。短暫的休庭商議后,劉文浩回到了法庭原告席,他把麥克風朝自己這邊挪了挪,說:“無法返還的物品,原告要求由閔行區政府賠償一元錢,并作出書面道歉。”(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