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著貼有“新聞采訪”的小轎車,手執“記者證”,身背照相機,專門到“有油水”的采油廠、采石場“采訪”,以曝光發現問題為要挾,公然索要現金。近日,延安兩名“假記者”被安塞縣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訴。
賀某、李某兩人,都是家住延安市寶塔區的“80后”無業青年。2013年4月,他倆閑著無事可干,便萌生了冒充記者,以曝光發現問題索要錢財這一“生財之道”。于是兩人開著“新聞采訪”車,來到安塞某鎮上的一家采石場,拿出相機對著采石場“咔嚓、咔嚓”拍了幾張照片后,便掏出偽造的“記者證”在聞訊趕來的采石場王老板面前一亮說,“我們是中國某報‘走進陜西’的網絡記者,接到群眾舉報前來采訪,你們采石場無證開采,毀林采石,這是違法行為。”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在索取了王老板1000元現金后,兩位“記者”匆匆離去。
過了沒幾天,這兩位“記者”又到該鎮另一個采石場,以該采石場毀林及相關手續不齊為由,威脅要曝光,向老板索要現金2000元。得逞后,又竄到一采油廠,以原油污染河流,將向有關部門反映及媒體報道相要挾,索要現金3000元。
被勒索人在察覺事有蹊蹺后,向警方報案,兩名冒牌記者賀某、李某隨即落入法網。經查,他們使用的記者證件均系偽造,“新聞采訪”的標示牌子也是自己花錢在文印社打印的。(陜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