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近日,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七部門印發《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國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
《工作方案》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提供的金礦礦山目錄清單,結合衛星遙感影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初步確定金礦盜采點,以此為基礎,組織各部門排查以下情況:排查金礦廢棄礦井情況,包括政策性關閉金礦、保護地內退出金礦、正常關閉金礦的廢棄礦井數量、封堵的情況、封堵責任主體,以及金礦盜采點的位置、封堵的情況、封堵責任主體等;排查違法生產、銷售、運輸、倒賣、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鈉、非法采選金礦用電行為等情況,建立臺賬;排查金礦“洗洞”造成的環境污染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臺賬;排查并建立金礦及其尾礦庫安全隱患臺賬。
《工作方案》提出,集中力量,依法嚴厲打擊“洗洞”盜采金礦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運輸倒賣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鈉行為、用電行為、環境污染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收購和銷售金礦礦產品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涉及“保護傘”的,一追到底,做到“人不漏案,案不漏人”。
對政策性關閉金礦、保護地內退出金礦、正常關閉金礦以及金礦盜采點存在的廢棄礦井,明確治理責任主體,對尚未封堵的廢棄礦井,由治理責任人進行徹底封堵;對封堵不徹底的廢棄礦井,組織重新封堵。對排查發現的金礦及其尾礦庫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治理。
《工作方案》明確,強化監督問責,堅決防范專項整治行動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對專項整治行動中涉及內外勾結、受賄、充當“保護傘”等違紀違法違規的有關人員,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