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2日電 (記者 張素 郭超凱)一個盤踞在柬埔寨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搭建虛假投資平臺對中國公民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1.5億余元(人民幣,下同);一個盤踞在緬北地區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多次組織人員偷渡并從事詐騙活動……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披露相關案件情況。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浙江“12.30”電信網絡詐騙案等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這些案件被害人范圍較廣、人數較多,多起案件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危害嚴重。
據悉,2020年12月,浙江警方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線索開展集中研判,深挖出一個盤踞在柬埔寨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現已抓獲詐騙窩點及關聯犯罪人員400余名,涉案金額1.5億余元。
2021年4月,福建警方從本省人員偷渡案件線索入手,深挖出一個盤踞在緬北地區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現已抓獲詐騙窩點及關聯犯罪人員80余名,涉案金額6000萬余元。
2021年6月,河南警方根據被害人報案線索,深挖出一個盤踞在緬北地區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現已抓獲詐騙窩點及關聯犯罪人員100余名,涉案金額1.2億余元。
2021年8月,湖南警方從“斷卡”行動線索入手,深挖出一個盤踞在緬北地區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以及一個在省內販賣銀行卡的犯罪團伙。現已抓獲詐騙窩點、販卡團伙人員70余名,涉案金額3000萬余元。
2021年6月,重慶警方在核查有關案件線索時,深挖出一個盤踞在境外的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現已抓獲詐騙窩點及關聯犯罪人員100余名,涉案金額1.2億余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表示,將堅持境內境外、網上網下一起打,重點抓捕、嚴厲打擊犯罪集團的幕后“金主”和骨干分子,尤其是推動境外涉詐在逃人員通緝、引渡、遣返工作。
檢方、警方還將全面懲處為犯罪集團提供個人信息、技術支持、支付結算等幫助的違法犯罪團伙,堅決鏟除犯罪窩點,堅決斬斷犯罪鏈條,同時,盡最大努力以最大限度挽回民眾財產損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