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負責人李睿懿14日表示,去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2.5萬余件,6.1萬余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
14日上午,國新辦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進展情況舉行發布會。公安部和最高法、最高檢、工信部、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進展情況,并答記者問。
會上,有記者問:據了解,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出臺了《意見(二)》和《關于“斷卡”行動的會議紀要》這兩份文件,為打擊電詐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請問在出臺有關文件外,人民法院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方面還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
李睿懿回應稱,人民法院積極參加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專項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決依法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抓好案件審判,完善法律規范,全力追贓挽損、強化法制宣傳,多措并舉,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始終抓好案件審判。各級人民法院堅持從嚴懲處、全面懲處、準確懲處的方針,用足用好現有法律規定,準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嚴格把握政策,切實提高效率,審結了一大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去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此類案件2.5萬余件,6.1萬余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四川、江蘇、北京、河南等地法院審結了“10.18”、“10.30”等重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其中,“10.18”案件被評為“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年度十大案件”。案件審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二是不斷強化法律支撐。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分別于2016年和2021年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去年和今年又兩次下發關于“斷卡”行動會議紀要等規范性法律文件。針對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和明確法律適用標準,適應現實斗爭需要,進一步規范和指引執法辦案。
三是全力維護群眾利益。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盡力挽回被騙群眾財產損失與案件審理同步推進,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徹查、追繳涉案資金,促使被告人積極退贓、退賠,探索建立涉詐凍結資金依法及時返還機制,確保涉案資金優先返還被害人,不足以全額返還的按照比例返還,最大限度的減輕和彌補被騙群眾的財產損失。
四是注重強化法制宣傳。各級人民法院把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抓手,在辦案的同時,積極參與綜合治理,開展法制宣傳,通過庭審在線直播、集中公開宣判,“送法進校園”“送法進社區”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教育廣大群眾提升防詐反詐意識,推動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李睿懿指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依法嚴懲不動搖,繼續抓好案件審理,提升審判質效,特別是要會同公安、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大追贓挽損力度,最大限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近期,我們還將抓緊研究制定適應電信網絡詐騙特點和規律的證據規范,進一步解決此類案件偵查取證難、認定難的問題。同時還將發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釋法,繼續強化宣傳教育,推動構建全民防詐、全民反詐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