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8日電 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切實提升政治協商效能
作者 胡艷軍 九三學社安徽省委會常委、安徽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
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今年6月中共中央發布了《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一、深刻領會《條例》的重大意義
《條例》第一條開宗名義,明確了《條例》的重要意義,即“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和發展完善,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重要論述,彰顯出高度的理論自覺和堅定的制度自信。新時代多黨合作事業進入到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也迫切需要將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實踐中積累的新經驗和好做法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為統一戰線事業發展提供科學理論引領和行動指南。《條例》的發布正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也是對政治協商工作經驗的高度總結,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充分彰顯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優勢,表明中國的政治協商制度是“有事真商量”。這既是對新時代政治協商工作的決策部署,也是對新時代多黨合作事業的新要求,對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條例》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政治協商工作的首要原則,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在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地位。堅持中共中央對政治協商工作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政治協商工作大政方針,研究決定事關政治協商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事項,保證政治協商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各民主黨派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在政治協商工作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承和發揚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的優良傳統,矢志不渝跟黨走。
三、切實提升政治協商效能
《條例》具體明確了政治協商的基本方式、對象和內容、活動籌備和開展、成果運用和反饋、保障機制等,這是提升政治協商效能的具體舉措,為政治協商提供了堅實保障。就組織領導和職責作出專門規定,要求中共各級黨委結合實際完善政治協商工作機制。通過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的建立,切實提升政治協商效能。參政黨應以中共為師,加強自身建設,遵照《條例》要求,切實提高協商的能力和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