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呂姓男子入住飯店使用健身房跑步機,因高血壓導致心因性休克昏倒,近1小時后才被飯店人員發現,送醫不治。臺中法院認為,飯店提供服務缺乏安全性,判賠350萬余元(新臺幣,下同)。
判決書指出,呂男2021年1月入住飯店,自飯店健身房的跑步機跌落,近1小時后才被飯店人員發現,送醫不治,死因判定為高血壓引起心因性休克。
呂男與妻子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家屬認為,飯店未在健身房安排固定管理或巡邏人員,雖有監視器但沒派人隨時監看,導致呂男倒地后近1個小時無人聞問,如果即時發現搶救,應可避免死亡。家屬分別向飯店、董事長以及當時的值班人員,求償喪葬費、撫養費及慰撫金,共724萬余元。
飯店方則說,呂男患有高血壓病史,健身房門口貼有告示指出高血壓者不得使用,提供的服務已具備安全性。且健身房的管理監督非屬公司董事長的業務范圍,為顧及旅客隱私,值班人員不宜過度巡視健身房,但在發現呂男倒地后,立即施以緊急救護并打電話報案,符合規定并無過失。
法官認為,董事長以及值班人員,職務與健身房無直接關聯,沒有過失,但飯店未配置足額人力巡視健身房,也未派員監看監視器畫面,未能即時發現呂男心跳停止并提供協助,與呂男死因有因果關系,應負賠償責任。
但呂男自知有高血壓病史,無視健身房公告仍進入使用,本身也要付一半責任,最后,法院判飯店應賠償呂男家人合計350萬余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