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9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檢察室主任張曉津9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2021年1月至今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各類證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月至6月起訴147人,同比上升93.4%。
張曉津介紹說,各地檢察機關辦理了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點領域案件,形成打擊證券犯罪的高壓態勢。他特別提到,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成立一年來,指導地方檢察機關辦理了社會高度關注的康美藥業、康得新、獐子島、北八道等財務造假、操縱市場案件。
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上半年,證監會稽查系統辦理案件400余件,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多發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另據警方通報,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國公安機關偵辦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市場、違規信息披露、欺詐發行等證券期貨犯罪案件700余起,偵辦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犯罪案件1400余起。
當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多個部門聯合編制的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典型案例對外發布。這批案例涉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縱證券市場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內幕交易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證券犯罪。
張曉津在會上說,這批案例覆蓋當前證券犯罪的主要類型,發布案例亦彰顯了依法從嚴、全鏈條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態度。例如,案例中有的既依法追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違規披露的刑事責任,又對不履行“看門人”職責、幫助造假的審計機構予以追訴;有的則是“行刑民”全方位追責,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他表示,檢察機關將繼續全面落實“零容忍”要求,與證券監管機構、司法機關密切協作,持續加大對證券犯罪的懲治力度,依法保護投資者權益,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