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6日電 題:與新中國同齡的法官:以法治為“橋”解民眾“心結”
中新社記者 張素
75歲的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知識產權審判庭原庭長蔣志培思維敏捷、聲音洪亮。
“傳統不能丟,制度不能丟。”他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說,這些年,中國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司法事業一步一個腳印前行,法律工作者要繼續以法治為“橋”,化解民眾“心結”。
20世紀90年代,蔣志培在擔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期間,作為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受訪者供圖)多元化解糾紛
與新中國同齡的蔣志培曾在基層法院民庭工作十余年。那時,他與同事們騎著自行車走街串巷,為人們化解糾紛。
蔣志培回憶說,當時大多數人家中“財產”寥寥無幾,諸如柜子鋸成一人一半、爭一口腌咸菜缸的糾紛屢見不鮮。在相關法律尚不健全的年代,面對紛繁復雜的民事案件,司法人員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
就地開庭是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實踐。蔣志培認為,這種在熟悉的社區環境和鄰里見證下的審判方式,既對當事人起到約束作用,又促進各方真誠交流,大大提高了糾紛解決效率。
經過長足發展,中國的糾紛解決方式不僅限于訴訟,而是由調解、仲裁、公證、訴訟等共同組成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如今,民眾遇事先找“法”,一些鄰里矛盾也不用上交,活躍在鄉村社區的調解員把糾紛化解在訴前。
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訴前調解案件收案906萬件,同比增長12.3%;訴前調解成功率72.27%,同比增長3.47個百分點。訴至法院的民事行政糾紛總量增幅、訴訟案件量增幅實現“雙下降”,訴前調解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功能凸顯。
保護知識產權
蔣志培的個人足跡也折射出中國司法制度的時代烙印與發展變遷。
進入20世紀90年代,蔣志培調任最高人民法院,在擔任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庭長期間,他與團隊親歷并見證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的日臻完善。
“別看有的判決書寫出來比較簡單,但很多案子都經歷了不同觀點的碰撞和深入的法理研討。”他回憶說,為追求準確,寫的判決書越來越長,“事實理由說得越來越具體充分”。
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特聘教授馬一德指出,中國知識產權制度自創建之初即緊跟國際最高保護水平,過去十余年間更是完成了繼改革開放知識產權立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全面修法之后知識產權立法規范的新一次全面升級。
蔣志培在退休后也一直密切關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相關問題。為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他多次建議推動專門知識產權法院、上訴法院的成立。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掛牌運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受理案件18924件,審結15710件。馬一德稱,中國已經成為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專利案件最多的國家,也是審理周期最短的國家之一,并日益成為國際知識產權訴訟優選地。
推進涉外審判
從中學時代開始,蔣志培就很喜歡英語。進入最高人民法院民庭的涉外、涉港澳臺、著作權組以后,因為有語言基礎,他為搭建中外法治交流“橋梁”貢獻了力量。
1992年,蔣志培赴英國伯明翰大學法學院作高級訪問學者,研究區際法律沖突和版權問題。他還曾參加在海牙召開的國際會議,討論有關國際司法問題。“把自己實際做的介紹出去,告訴他們‘我們怎么處理’,對方一看案子就知道你實際達到的水平,這種交流比較實在。”他說。
伴隨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推進,跨境貿易投資持續增長。在跨境商事糾紛中,當事人主動選擇中國法院管轄的案件日益增多。2013年至2024年上半年,各地法院審結一審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近50萬件,覆蓋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
與此同時,調解愈發受到國際社會青睞。不少法官巧用調解化解當事人“心結”、推動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5年間審結涉外案件1198件,在多起案件中促成中外當事人達成一攬子和解。
“要堅持好傳統、貫徹好制度,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公正的需求。”蔣志培說,期待更多法律工作者以“就是頭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辦好”的精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既解“法結”更解“心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