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日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于華偉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華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淮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于華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