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河南省南陽市監委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原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稽察特派員李國勇(正司長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國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毫無紀律規矩意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旅游、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謀利;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兼職取酬;違反工作紀律,私自留存涉密材料;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企業和個人在招標業務代理、項目立項、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其退休前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企業在業務承攬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李國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研究決定,給予李國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河南省南陽市監察委員會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