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18日消息,2024年,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凈網”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緊盯信息獲取、信息倒賣、信息使用等關鍵環節,重拳搗毀一批個人信息交易平臺,堅決斬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鏈條,有力維護了公民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全年,共偵破相關案件7000余起,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提醒個人信息處理者,要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規范和技術措施,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同時提醒廣大群眾,要妥善保管、存儲和使用個人信息,發現個人信息泄露線索的,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使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
今日,公安部公布依法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10起典型案例。
1、北京海淀公安機關偵破劉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北京海淀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2年12月以來,以劉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制作木馬程序,組織人員入職目標教培機構,定向投放木馬程序非法控制教培機構內部計算機,竊取客戶資料等個人信息。2024年9月,北京海淀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指導17家受害企業清除木馬程序,有效消除個人信息泄露風險隱患。
2、甘肅張掖公安機關偵破“1.2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甘肅張掖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3年2月以來,以李某飛為首的犯罪團伙勾結快遞行業工作人員,利用技術手段竊取快遞訂單相關個人信息,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甘肅張掖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查明涉案金額300余萬元。公安部在本案基礎上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集群打擊,共打掉犯罪團伙12個,抓獲犯罪嫌疑人65名。
3、吉林長春公安機關偵破王某明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吉林長春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4年1月以來,以王某明為首的犯罪團伙偽造工商營業執照,在招聘網站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騙取求職者簡歷,并出售給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團伙牟利。2024年6月,吉林長春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查獲偽造工商營業執照1000余張。
4、四川涼山公安機關偵破宋某川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四川涼山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3年1月以來,以宋某川、費某揚、和某宇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勾結教育行業供應鏈公司工作人員彭某,利用彭某開發運維在線學習平臺的工作便利,非法獲取、出售他人個人信息。2024年6月,四川涼山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45名,并及時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措施。
5、廣東東莞公安機關偵破林某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廣東東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2年11月以來,林某成等人成立法律服務公司,發展律師事務所及具有訴訟需求人員為客戶,通過非法渠道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牟利。2024年5月,廣東東莞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查處涉嫌違法的法律服務公司5家。
6、江蘇徐州公安機關偵破韓某珠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徐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0年12月以來,以韓某珠、何某航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黑客手段非法獲取多款停車小程序中的停車數據,并通過安裝定位設備方式,為他人提供車輛定位服務并牟利。2024年6月,江蘇徐州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59名,查扣定位設備33套。
7、山東青島公安機關偵破張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山東青島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3年12月以來,以張某、陳某靜為首的犯罪團伙打著“自媒體工作室”的旗號,以招聘兼職工作人員的名義,騙取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用于注冊網絡賬號,并出售牟利。2024年5月,山東青島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37名。公安部在本案基礎上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集群打擊,共搗毀犯罪窩點21處,抓獲犯罪嫌疑人114名。
8、河北承德公安機關偵破韓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河北承德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2年12月以來,以韓某、黃某印為首的犯罪團伙,冒充醫保部門工作人員,打著幫助開通“醫保電子憑證”的幌子,騙取受害人個人信息注冊網絡賬號并出售牟利。2024年4月,河北承德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43名,查獲各類網絡賬號8萬余個,查明涉案金額300余萬元。
9、遼寧遼陽公安機關偵破朱某星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遼寧遼陽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3年10月以來,朱某星等人冒充某地圖APP工作人員,打著免費幫助商戶開通旺鋪認證、提高知名度的旗號,騙取個體工商戶個人信息,用于注冊企業支付賬號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遼寧遼陽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85名,查明涉案金額140余萬元。
10、湖南湘潭公安機關偵破馮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湖南湘潭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2022年12月以來,以馮某、譚某紅為首的犯罪團伙,通過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免費領紅包、游戲皮膚等虛假宣傳視頻,騙取他人的網絡賬號并出售牟利。2024年8月,湖南湘潭公安機關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35名,查獲被盜網絡賬號6000余個,查明涉案金額2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