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日前,山西省長治市政協原副主席楊江波(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江波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江波利用擔任長治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長治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長治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醫療設備及耗材供應、款項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