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微信公眾號消息,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近日發布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度礦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督促轄區礦山完善應急預案、備足應急物資、明確避災路線、完善應急設施、開展應急演練,全面提升防汛應急能力。
具體內容如下:
一、迅速安排部署礦山防汛工作
今年我國已較常年偏早17天進入汛期。據預測,今年極端災害性天氣頻發重發態勢仍將延續,區域性、階段性洪澇災害風險較大,登陸臺風強度總體較強。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搶抓主汛期到來前的“窗口期”,迅速對礦山防汛安全工作作出周密安排,督促轄區礦山嚴格落實防汛工作主體責任,切實將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基層末梢和現場第一線,有效預防暴雨、洪水、雷電、臺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發礦山事故。
二、全面開展汛期礦山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分類組織轄區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尾礦庫全面開展汛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充分發揮技術專家作用,提高排查檢查的專業性,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要建立臺賬,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強力推進整改,切實解決“風險想不到、隱患查不出、檢查走過場、整改不落實”問題。針對地下礦山,要充分考慮汛期降水補給影響,及時填塞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修筑完善地面泄洪溝渠和截排水設施,全面清理井下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淤泥,檢修維護主要泵房水泵、管路、閘閥、配電設備和線路并開展聯合排水試驗,強化涌水量日常監測,對周邊水體及上游可能來洪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針對露天礦山,要開展邊坡穩定性分析評價,全面檢修防排水設施,強化邊坡、排土場日常檢查巡查,發現坍塌或滑坡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及時撤出人員和設備。針對尾礦庫,要堅持落實好“管住水、護住坡、看住井、應好急”的要求,做到庫外洪水“應疏必疏”、庫內存水“應降盡降”、在用設施“應檢盡檢”、停用設施“應堵盡堵”,嚴防漫頂、潰壩、泄漏等事故發生。針對存在野外施工作業的礦山,要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工地、職工宿舍、臨建設施等可能存在的洪水沖刷、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安全風險,遇極端天氣及時停止相關作業和轉移避險。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礦山汛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強化閉環管理,確保重大隱患動態清零。
三、切實加強汛期礦山安全預警
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氣象、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會商研判,準確掌握雨水汛情的動態數據,嚴格落實汛期應急“叫應”“回應”“響應”工作機制,形成有預警、有行動、有反饋、有核實的工作閉環。要及時發送安全預警信息,點對點“叫應”受影響礦山主要負責人,督促接到預警信息的礦山精準研判災情,及時“回應”礦山實際受影響情況和應對措施落實情況。要推動轄區礦山主動與氣象、水利等部門及周邊礦山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獲取雨情、水情等信息。當暴雨、洪水等預警等級為紅色(一級)、橙色(二級)或者出現可能威脅礦山安全的重大險情時,要督促礦山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果斷采取停產撤人、轉移避險等措施。要綜合采取電話調度、查詢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實地巡查等手段,對受極端天氣影響的礦山開展常態化抽查檢查,確保停產撤人等措施落到實處。
四、全面提升礦山防汛應急能力
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督促轄區礦山完善應急預案、備足應急物資、明確避災路線、完善應急設施、開展應急演練,全面提升防汛應急能力。要督促地下礦山配備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要求的應急備用電源,露天礦山建立完善邊坡監測系統,尾礦庫“頭頂庫”建立完善應急廣播等通信系統,有條件的礦山配備滿足“三斷”情況下通訊要求的衛星電話。要督促礦山嚴格落實災害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及時報告和出現事故征兆等緊急情況及時撤人制度。要確保每處礦山在汛期前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切實提高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調度員、班組長和從業人員的應急響應速度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嚴格落實事故及重大險情1小時內報告制度。有關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在汛期前及時提請并協助地方政府組織開展尾礦庫“頭頂庫”企業與下游居民開展聯合演練,做到演練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