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8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4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受賄一案。
公開資料顯示,竇萬貴生于1962年10月,江蘇徐州人,長期在新疆工作。2024年3月,官方通報其任上被查;同年10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竇萬貴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托里縣委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阿克蘇地委代理書記、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阿克蘇地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9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竇萬貴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竇萬貴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