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方鳴 山劍 建民)古有:“千里來書只為墻,讓他三尺有何妨”的美談。而疑犯管某卻不以為然,因地界糾紛釀成禍端,大動干戈,故意致人傷害,最終走進了高墻,鑄成大錯。
現年36歲的山陽縣高壩店鎮農民管某與鄰里封某,因地界糾紛兩家多次發生口角。2008年8月30日,管、封二家又因地界糾紛再次發生爭吵,并引起廝打,管某聞訊后,即持菜刀趕至現場,將封某頭部、頸部多處砍傷,封之母見狀即上前攔擋時,又被管某持菜刀致傷右臂,后經法醫傷情鑒定,封及封母分別構成重傷和輕傷。事發后,管某自知把禍惹大了,為了逃避罪責,只好外出河南打工。但令管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2010年7月24日當管某剛剛落腳新疆溫泉縣某家旅店時,即被當地警方抓獲并移交山陽警方安全押回。
目前,管某已被山陽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