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李聰)8月1日凌晨,我市第一張“營改增”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商州區國稅局成功開出,這標志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商洛正式實施。全市“營改增”試點涉及464戶營業稅納稅人,主要為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企業。
目前,“營改增”試點具體涉及“1+7”個行業:“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7”即現代服務業的7個子行業: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和廣播影視服務。這些行業均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符合條件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提供的研發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小規模納稅人和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依3%的征收率按簡易計稅方法納稅。
實施“營改增”后,納稅人所繳稅款相比以前將減少,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的進項項目增多,也相應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例如交通運輸業,營改增以前企業購進的交通運輸工具、油品等都不能抵扣,營改增以后,上述項目包括企業的辦公用品、像筆墨紙硯等都可以抵扣,這就大大降低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實施“營改增”是一項重要的減稅政策,有利于增值稅體系的完善,消除重復征稅;有利于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帶動擴大就業;有利于推動產業結構調整,降低納稅人稅收成本,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內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