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在大雨中行車有一定的危險性,除了視線的影響、路面濕滑等之外,還可能會遭遇到另一種情況。一般家用轎車均是以城市代步為目的,因此很多的涉水能力有限,如果車輛周圍的積水深度超過了300mm,水就可能通過車輛前部的進氣系統灌入發動機內部,從而對汽車造成損害。
那么在雨天行車,如果車輛不慎在積水中熄火應當如何做,才能將個人損失降到最低?遇到這樣的情況,總結出了以下三種不同的答案,到底哪一個才是最正確、最科學的呢?做法一:可以嘗試再次點火,但只能試一次做法二:不能點火,應當留在車內等待救援做法三:不能點火,應答盡快將車從積水中推出
正確答案:
車輛在積水中熄火是因為發動機進水,如果馬上再次嘗試點火,會造成發動機的曲軸連桿或發動機的損害,會對發動機造成致命性的傷害,且很多保險公司因此行為造成的發動機損害是不會給予賠償的。所以第一種做法是做不科學的。如果車輛在水中熄火,不做任何處理長時間留在車內等待救援也是不可行的。因為如果當水位還在繼續上漲時,會造成發動機機艙的進水,水會浸泡發動機電腦ECU、繼電器以及各個線路的一些插頭,對電器元件造成更大的損害。所以此方法也是不正確的。
所以,當車輛在積水中熄火,且水位不是特別深的情況下,建議車主盡快將車推離低洼區,盡可能推到一些高的位置點,并盡量使車輛前高后低,使排氣管中的水留出,這樣可以減少對發動機及整車的損害。并且若有涉水險的車主,還將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定損,盡快進行救援,將損害降到最低。
關于涉水險:
涉水險是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也就是說如果投了車輛損失險的基礎上才可以投保涉水險。保險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動機損害可予賠償。但如果被水淹后車主還強行啟動發動機而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并且,在發生本附加險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機動車損失而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費用,保險人將負責賠償。(天府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