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
司機過路口 患上“恐黃癥”
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于1日正式施行不過三天,其中的“闖黃燈”罰則便成為爭議焦點。網民稱“闖黃燈記6分”的新規“完全無視牛頓定律”,而相關主管部門則表示,新規實施后“因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是走是停?
黃燈竟成行車困擾
相關主管部門對“闖黃燈”這樣解釋:“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
然而,記者體驗后發現,在實際道路行駛中,很難清晰判別車輛與信號燈的關系,黃燈反而成為司機的困擾,甚至影響到交通通行。
影響一:路口車速減慢現擁堵。記者2日先后在北京的非主干路、主干路等不同路段體驗,最直觀的感受是,綠燈時段車速減慢。
影響二:路口“險象環生”。記者2日在長安街西延長線的一個小路口看到,一輛深色高爾夫轎車在綠燈即將變燈時接近路口停止線,似乎意識到要“闖黃燈”,便猛踩剎車,但因車速較快未完全停止,而此時信號燈已變黃,司機只得加速離開。
同日下午,在東三環外百子灣路口,一輛紅色轎車在變黃燈時突然剎車,導致后面一輛出租車險些追尾。
路口咋過?
一見黃燈就犯怵
“開出租車這么多年,不知道路口該怎么走了。”北京某出租車公司的一位司機說。
受訪司機向記者普遍反映,路口“不好過”的原因包括:綠燈變黃燈沒有提示;交通信號燈配時長短不一,難以判斷。
公安部交管局2日表示,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而在新浪網關于“你如何看待新交規‘闖黃燈罰6分’規定”的在線調查中,有超70%的受訪者認為該規定“不合理,難控制,易造成更多違法和事故”。
記者實地體驗也發現,即使以時速30公里進入路口實線區,發現“情況不妙”后的制動距離至少需10多米,基本無法保證在停止線內把車停住,這就是網民所謂的“對抗牛頓定律”。
是否違法?
黃燈作用歸于紅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起淮介紹,從各國規定來看,設置黃燈的目的在于為駕駛員在紅燈和綠燈之間提供一個“緩沖時段”,提醒機動車駕駛員判斷是過去還是停下,同時在這個緩沖地帶實現凈空路口的作用。
“新規規定闖黃燈扣分比以前闖紅燈還多,這就使黃燈基本等同于紅燈。”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認為,新規對“闖黃燈”處罰如此之重,值得商榷。
專家建議,應考慮駕駛員長期形成的駕駛習慣,設置一定的緩沖期,在緩沖期內對闖黃燈行為不進行處罰并加強宣傳教育。
公安部交管局2日表示,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置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采納、不斷改進。(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