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熱議
公安部交管局“暫不處罰闖黃燈”的新聞一出,立即引來網友持續關注,微博討論熱火朝天。一些網友表示,支持公安部的決定,應該討論得更加人性化。但也有網友表示,壓力下的妥協朝令夕改,雖尊重了民意,但漠視了安全,更踐踏了法律的尊嚴。
□各地動態武漢交管稱將撤銷已作出的闖黃處罰
在公安部交管局表態對闖黃燈暫不處罰后,各地已經按照新規對闖黃燈進行處罰的情況該如何處理,也是關注的焦點。武漢交管局昨天明確表示,已經處罰的,將消除處罰記錄。
昨天,公安部“暫不處罰闖黃燈”的新聞在網上出現后,就有網友提出,“之前被罰的人怎么辦?”據《武漢晨報》報道,武漢交警已經開始在無電子警察抓拍系統的路口,對闖黃燈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在建設大道新華路口,江漢區交通大隊的民警就查獲了兩起闖黃燈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司機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據報道,1月1日,成都開出了首張闖黃燈罰單,一輛四川牌照的長安轎車因為闖黃燈,被罰款200元記6分。
記者聯系到武漢市公安交管局新聞發言人陳驥,他表示,新規實施以來,武漢總共就處罰了兩起闖黃燈的行為。既然公安部要求暫不處罰,這兩起已經處罰的案例將消除扣分記錄,也不會進行罰款。而成都市交管局則未對此事進行回應。
□律師說法
民意雖得到了尊重法律嚴肅性遭沖擊
昨晚,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律師表示,從公安部的這份通知來看,是重視和尊重民意的一種行為,也同時說明已意識到對處罰規定所作的調研不夠。
在制定處罰規則時,肯定“闖黃燈”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這和上位法一致,但究竟如何罰分,是罰6分,還是3分或者2分,或者其他處罰形式,對此沒有足夠調研。另外,公安部表示暫不處罰,并不意味著以后也不處罰,應該會在調研清楚后、技術或者處罰規定成熟后,進行處罰。
張金澎還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制定處罰規定時有欠缺,沒有充分考慮,未顧及全局,導致整個事件對法律的公信力、權威性、嚴肅性是有沖擊的。作為法律而言,一旦制定,就要令行禁止。
朝令夕改?削弱法律效力
百科大智慧:闖黃燈是不是該重罰本身可以討論和修訂,但公安部的原規定是對法制建設有利的,若如此執法,朝令夕改,很容易給民眾“法不責眾”的錯覺。民意的順應和調查應該在立法前完善,而不應該事后慌張退卻,否則將是法制社會的悲哀和民族的災難。
人民網:公安部今日緊急暫停實行不足6日的闖黃燈處罰規定,這一腳“剎車”讓此前為新規叫好的專家媒體集體“追尾”。傾聽本是好事,但廣泛征集民意應在法規出臺之前。如此朝令夕改,讓民眾無所適從。而只關注反對聲音,忽視贊成聲音,不理智、不嚴肅、不成熟。
冰色浪漫:黃燈有存在的必然,闖黃燈確實存在危險,處罰也合情合理,但是怎樣讓被罰的司機心服口服?應該找解決辦法,而不是法規作出讓步。法律法規最忌朝令夕改,這樣一改,大大削弱了法律的效力。(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