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既然作為法律規定,就應該按規定執行,而不是像有些地方那樣表示不進行處罰。“如果規定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那么就通過程序來完成,而不是變成有的執行,有的不執行。”張金澎說。
作為一名普通司機,張金澎告訴記者,新規定施行以來,他在路面上駕車時,沒有覺得和以往有何區別。作為司機,到了路口本身就需要減速慢行,尤其機動車相對于行人、非機動車而言是強勢的一方,因此要承擔更多、更嚴格的注意義務。
建議2
黃燈時間縮至2秒。黃燈2秒內車身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通行,其他車輛提前減速。
建議3
取消黃燈。綠燈閃爍3秒后直接變紅,司機要么提前減速,要么就是闖紅燈挨罰。
建議4
推廣讀秒倒計時紅綠燈。司機可提前預警,綠燈即將變黃燈時有特殊讀秒提示。
建議5
設置人行道倒計時信號燈。如人行道信號燈綠色,果斷剎車。如人行道信號燈紅色,可正常通行。通過人行道的信號燈變化,提前預知機動車道信號燈變化。
建議6
停車線后5或10米設黃燈提示線。黃燈亮起時過提示線車輛可通行,未過提示線車輛利用這5至10米作為緩沖,在停止線前停車。
記者觀察
路口減速車增加個別司機仍強闖
昨天上午,路面上車流相比節日期間大幅增加,記者駕車在路面上行駛發現,“闖黃燈”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車流量不大的路段,當綠燈亮起一段時間,很多司機主動減慢速度,開始做起見黃燈停車“準備”。一旦黃燈亮起,大部分司機選擇及時停車,只有個別司機還像以前那樣加速直沖。
昨天一天,司機劉先生行駛了不少路,他覺得這一天下來和以前沒有區別。“在路口就應該減速,如果見紅燈能停住,見黃燈一樣也能停住。”劉先生說,經過路口時,因為不可知的路況,他作為司機習慣減速通過,所以新規定未讓他覺得會引發追尾事故,反而覺得因為規定嚴格讓安全多了一份保障。(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