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直行有風險,車主右轉也有困惑,二者之間的矛盾伴隨著十字路口的發展而存在至今。表面上看,車主是強勢的一方,行人是弱勢的一方,于是現行交通法規定車主承擔車輛右轉時與行人發生事故的主要責任,以此逼強勢的車主主動禮讓行人。但實際上,交通法的這一規定,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右轉車輛與直行行人在斑馬線上的矛盾。那么,如何才能緩解甚至解決右轉車輛與直行行人的路權之爭呢?
解決建議一:行人車主勤換位 遵守交規是底線
從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交規明確指出,機動車通過沒有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遇到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停車讓行。右轉車輛不避讓行人,屬于違規行為,會處以200元和3分的處罰。從這條交規可以看出,車輛右行需避讓行人,切不可鳴喇叭催趕行人,更不可強行右轉。
而對于行人來說,在等候紅燈時也需考慮開車人的感受。在遵守交規,不強闖紅燈的同時,在等候紅燈時也應在行人等候區域等候,不阻礙正常右轉的車輛。
解決建議二:紅綠燈設計人性化 右轉指示燈能幫忙
在記者的采訪中不少行人、車主都表示,如果設置了右轉指示燈,那么直行行人和右轉車輛之間的矛盾能夠有效緩解,另外,一些紅綠燈的時間設置也應當更加合理。
解決建議三:走過街天橋更安全 經地下通道省時間
行人直行與車輛右轉存在的矛盾本質上是車輛與行人對于公路的路權之爭,修建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能為行人提供額外的通道,減少行人對于公路的使用,能極大地緩解直行行人與右轉車輛的沖突。行人通過天橋或地下通道過馬路有諸多好處:首先,能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行人尤其是兒童和老年人的安全得到極大保障;其次,能為行人省下等待紅燈的時間;再次,闖紅燈橫穿馬路過街的行人減少,利于車輛的暢行。在合理的位置修建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能大大減少行人直行的風險。
解決建議四:協管員指揮右轉車輛 志愿者引導直行行人
記者調查發現,沒有交通協管員或志愿者引導的路口,右轉的車輛和直行的行人往往會混到一起,場面混亂而無序。有交通協管員或志愿者引導的路口,雖然有更多的車流量和人流量,但右轉的車輛和直行的行人之間有序而協調,車主基本都會禮讓行人。(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