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類似佘祥林冤案的發生,今天開始,北京市的6家檢察院在提訊大案和要案疑犯或詢問大要案關鍵證人時,將全程錄音錄像。記者昨天從市檢察院求證核實,全市所有檢察院都將在2006年底前,實現提訊職務犯罪要案全程錄音錄像。
據市檢察院相關人士介紹,市檢、市檢一分院、市檢二分院、鐵路運輸檢察院分院、朝陽檢察院、通州檢察院等6家檢察院,是北京首批實現全程錄音錄像的檢察院,這樣做能及時固定證據,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杜絕違法辦案規范干警執法,制止訊問中打罵等不規范行為。而在錄音錄像的范圍方面,北京市檢察機關比最高檢規定的多了上述兩種情形。
最高檢副檢察長邱學強在去年的全國第三次公訴工作會議上指出,對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難復雜的刑事、經濟犯罪案件,公訴環節訊問犯罪嫌疑人,要逐步實行全程錄音、錄像。根據最高檢的安排,從今年3月1日到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北京由于技術條件成熟,在實現所有檢察院全程錄音錄像的時間上,比最高檢要求的時限將提前9個月。
朝陽檢察院技術處處長劉芳介紹,目前該院三類情形啟動“全程錄音錄像”機制:反貪部門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提訊時;提訊重大疑難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時;重大案件的關鍵證人,征詢意見后錄音錄像。
據他介紹,錄音錄像將制作成光盤,作為證據,提訊的音像資料只能傳給法院,當事人律師等不能提前“借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