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佛山市陶瓷行業協會獲悉,備受石灣工藝美術陶瓷界關注的《千手觀音》著作權案,本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
今年4月,58歲的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冼艷芬狀告70歲的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廖娟,直指廖娟“剽竊”了她的作品《千手觀音》。經過近半年時間,冼艷芬終于“奪回”了自己對于《千手觀音》的著作權。
結果:冼艷芬享有著作權
據佛山市陶瓷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冼艷芬及廖娟的著作權糾紛一案,經過禪城法院的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該協議表明,廖娟尊重冼艷芬對于《千手觀音》微塑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根據調解協議,20世紀90年代廖娟在佛山市石灣美術陶瓷廠任職期間,佛山市石灣美術陶瓷廠安排和組織廖娟制作《千手觀音》微塑若干件,廖娟制作完成后均交給佛山市石灣美術陶瓷廠,廖娟不享有著作權。同時,廖娟保證此后不再制作和宣傳《千手觀音》微塑。
而在此前,冼艷芬曾經索賠經濟損失及各項費用共計227000元,經過協調后,冼艷芬放棄賠償請求,廖娟僅承擔訴訟費2352.50元。
回顧:《千手觀音》引糾紛
4月,冼艷芬狀告廖娟“剽竊”《千手觀音》一案在石灣陶藝界引起滿城風雨。冼艷芬直指,她早在1983年就創作了《千手觀音》,但后來廖娟“剽竊”了她的作品,制作了七個外觀幾乎一模一樣的“千手觀音”,去年廖娟的作品在香港拍賣后,她還在佛山的一檔古董類的電視節目中,聲稱《千手觀音》為她所作。對于冼艷芬的指責,廖娟的律師表示,其實《千手觀音》只是廖娟“參與創作”的,是當年她在石灣美術陶瓷廠的職務作品。 (記者潘慕英 通訊員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