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統計顯示,公安機關破案的線索70%以上來自人民群眾,而發布A級通緝令后,破案率會上升10%-20%。
“懸紅”急漲需法律規范
當前,通緝懸賞機制是突破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一道“殺手锏”,這已在全社會包括警方在內形成共識。然而,水漲船高的懸賞金額仍引起了不少人的質疑。
記者了解到,通緝令分級后,A級通緝令的懸賞金一般不少于5萬元且不封頂,B級通緝令的懸賞金一般不少于一萬元。“公安機關的懸賞金畢竟是花財政的錢,目前的狀況是公安機關自己決定自己支付,并且數額有逐漸走高的趨勢,應該制定有關法律來規范。”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楊錦炎認為。
“數額只是一個方面,如果通緝令發錯了怎么辦?現在媒體這么發達,一個錯誤的通緝令,可能瞬間全國就知道了。這會對當事人的名譽、人身等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李春雷告訴記者,國外發布通緝令,都有一個司法審查的程序,由法院或者專門機關對通緝令進行審查,而并非公安機關單獨拍板決定。
“制定一個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非常有必要。就拿邯鄲農行盜竊案和馬加爵殺人案比較,前者警方懸賞5萬元,而后者懸賞高達20萬元,這樣的懸賞金額是如何確定的?”王宏斌認為,懸賞金額的確定至少應該考慮到社會影響力的大小、案件的復雜程度,以及罪犯的危險程度等幾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