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蹤
13日下午,云南省高院對去年發生的“騰沖除夕殺人案”作出終審宣判,駁回被告邵宗其的上訴,維持原判。對邵宗其的死刑判決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去年1月30日除夕,發生在中緬邊境騰沖縣猴橋鎮箐口村小灰山村民小組的一樁血案震驚全國。鞭炮聲中,一名持槍男子闖入兩戶村民家中,開槍射殺了9人,造成6人死亡、3人受傷。其中一戶,一家4口全部被殺,另一戶6口之家兩人死亡,3人受傷。案發后,7萬余軍警民及直升機等在邊境一帶,案發周邊展開了一場空前規模的圍追堵截和搜捕行動,去年2月3日下午,邵宗其在箐口村板橋村民小組一居民家中被抓獲。
邵宗其系騰沖縣猴橋鎮箐口村小灰山社的村民,其于2012年9月獲知妻子劉某某與同村村民邵宗華、邵宗平曾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系,要求與對方協商解決,后因協商未果而產生報復念頭。
保山中院審理認為,邵宗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邵宗其不服提出上訴。
云南省高院認為,對上訴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春城晚報 記者 崔敏 通訊員 朱平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