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14歲的小文在在養母楊某的陪伴下到樂清市虹橋派出所報警,她被養父劉某強奸了。
這還不是第一次,小文從10歲那年開始,被自己的養父性侵犯達4年之久,直到今年7月小文懷孕才被發現。
據楊某講,小文是在一歲的時候被她和丈夫劉某從四川老家領養來的,當時小文跟她的奶奶一起生活。
此后一家三口輾轉來到了樂清市虹橋鎮打工,今年7月份,小文發現兩個月沒來例假,用驗孕棒驗出自己懷孕了。本想自己湊點錢將孩子打掉,但是她實在湊不齊打胎的費用,無奈才將這一天大的秘密告訴了養母楊某。
小文剛做了人流一個星期左右,劉某居然趁楊某在樓下做飯又對小文下了毒手,這次楊某終于發現但卻制止不了劉某,楊某與劉某發生了爭執。劉某剛開始承諾改過自新,直到8月27日,楊某得知劉某還是在繼續侵犯小文,她覺得劉某已無藥可救,下定決心帶著小文到派出所報警。
小文告訴民警,劉某在四年間陸續侵犯過她,她一直忍耐著,但是今年開始劉某變本加厲開始頻繁地侵犯她,基本每個月都有。當民警問她為何這么晚才告訴養母并報警時,她低頭說道:“我從小就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他們對我有養育之恩,而且媽媽身體不好,全家只靠爸爸一個人支撐著,如果報警了就沒人照顧媽媽了。”
目前,劉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樂清市公安局批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