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患方不滿意,在調解過程中,覺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與醫院是“父子”關系,哪有不向著自家人的,看不到你為他爭取的利益;二是醫院不滿意,覺得所有治療程序都是按照操作規范來的,符合規定,在沒有通過權威的鑒定來分擔責任時,不應讓醫院承擔責任;三是領導不滿意,因為矛盾解決不了,會再次找到衛計局;四是自己覺得委屈,費盡心思想解決醫患糾紛,醫患雙方都不落好。
在張冠慧的部門,原先還有一個人,后來借著縣里整合衛生局和計生委的機會,離開了這塊“是非之地”。張冠慧也成了“光桿司令”。“像劉君這樣的醫患糾紛,衛計局一個部門怎能解決好呢?”張冠慧說。
調解,這道化解矛盾的方程式真的無解嗎?山東省衛計委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包含濰坊在內的山東17地市,正在設置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組建由醫療專家、律師、法官、風險管理專家等專職工作人員組成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團隊,通過多方參與的醫療糾紛調解團隊解決矛盾糾紛會更加專業、公正。
兩年了,東奔西走,孩子治療,劉君精疲力盡;與醫院溝通、通過縣衛計局調解,劉君心力交瘁。
“爸--爸--”劉君的小孩兩歲了,現在只會很蹩腳地喊爸爸,基本上沒有什么運動能力,他的妻子現在全職在家照顧小孩。“孩子腦癱,運動神經受損嚴重。”劉君說,看著可愛的孩子,想到孩子的未來,他常常悲從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