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院之后,為配合治療,劉君曾向臨朐縣人民醫院索要病歷,但是院方以“病歷未整理好”為由拒絕,再三索要依然未果。數天之后,劉君向臨朐縣衛計局致電投訴,在縣衛計局的干預下,病歷才得以封存。“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因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劉君查過相關規定,認為病歷未整理好不應成為理由。
劉君說,他在濰坊市婦幼保健院了解病情入院記錄時發現,上面記載著:“產時有窒息,阿氏評分1分鐘3分,后續評分不詳”;而臨朐縣人民醫院出院病歷顯示,“1分鐘評5分,給予吸痰、吸氧”。據相關醫生介紹,阿氏評分是一種臨床上評價新生兒窒息程度的方法。8-10分為正常,4-7分為輕度窒息,0-3分為重度窒息。
產時有窒息,兩家醫院一輕一重兩種結果,索要病歷屢次遭拒,劉君懷疑臨朐縣人民醫院篡改病歷。
不僅如此,劉君心里也裝滿了疑問。“嬰兒出生,為啥讓我們將嬰兒從產房抱到新生兒科病房?不應有專門的醫護人員抱上去嗎?同一家醫院,為啥產二科的醫生說已經沒事,新生兒科的醫生卻說比較嚴重,建議轉院?”
“為了嬰兒的健康,我們寧可信其有,趕緊聯系轉院。”劉君說,“可為什么要等濰坊市婦幼保健院的救護車來拉人,而不安排救護車送過去?”劉君覺得這期間也耽誤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