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肖云)“目前,我市產業扶貧的形式多數是貧困戶參與勞動為主的企業幫帶式,分散農戶很少有穩定持續發展的產業項目。”2月25日,參加市政協四屆二次會議的王立錄委員說。
王立錄委員提出,我市地處山區,地少人稀,想發展規模化的產業相對困難,只能依靠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基層農業實體進行示范帶動,但由于沒有相應的激勵機制,這些實體在帶動貧困戶發展經濟上沒有積極性,不利于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因此,要加強對農村種養大戶的扶持力度,使其真正發揮引領作用。同時,建議在農村因地、因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資源優勢,進行多產業、多種化經營,實現產業疊加及效益互補,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王立錄委員還提到,就目前來說,一些農業產業沒有建立統一的生產標準,而且,很多農業企業聘請的都是實踐操作經驗豐富,但專業理論欠缺的農民技術員,他建議制訂符合我市產業實際的產業技術標準,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經營的管理者,切實加強農村產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任戰洲、王惠英委員說,農村產業在發展上,還存在著因大量產業復制導致產能過剩的問題。他們建議,在選擇產業方面,應該因地制宜,大膽嘗試,走適合本地發展的特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