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民間收藏缺乏規范
古生物化石是重要的地質遺跡,是我國寶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遺產。礦業法律專家申升介紹,“古生物化石不同于文物,它是人類史前地質歷史時期形成并賦存于地層中的生物遺體和活動遺跡。而且,盡管古生物化石歸屬于國土資源部門管理,但也并非屬于礦產資源。”
“所以國內出臺的一系列文物法和礦產資源法對其均不適應。”申升介紹,“當然,古生物化石有自己相關的法律法規,國土資源部于2002年出臺了《古生物化石管理辦法》;國務院于2010年出臺了《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2012年,國土資源部又出臺了《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然而,大部分條文主要是針對國有收藏單位的,針對民間收藏的很少,而且缺乏具體規定。”
同樣地位尷尬的還有鐘乳石。申升介紹,“根據《地質礦產部關于巖溶洞穴鐘乳石資源屬性和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復函》的相關內容,鐘乳石應屬于礦產資源范疇。然而我國礦產資源法多就"開采"方面進行相關規定,并未在"收藏"方面做詳細說明。”
申升表示,“據我所知,截至目前,就國家層面上講,尚未有專門規范鐘乳石的相關法律規定,只有部分鐘乳石擁有量較大的省份出臺有相關的專門性規定,如《廣西壯族自治區鐘乳石資源保護條例》,還有一些省份對于鐘乳石的規定散見于其他相關法規中,如《重慶市風景名勝區條例》。”
“近年來,古生物化石和鐘乳石等在市場上的收藏價值逐漸攀升,民間收藏十分火熱。”王軍表示,“法律的缺失,加劇了民間亂采、亂挖、偷盜和倒賣等現象,民間收藏市場得不到有序發展,同時對資源也造成了破壞。”(中國經濟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