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劉佩華)近年來,商洛市中院努力構建三項工作機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成效顯著。
領導重視,構建青少年違法犯罪審理機制。市中院成立了少年法庭指導小組,制定并下發了市中院《少年法庭指導小組工作方案》、《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案規范》、《關于加強對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的意見》等工作制度。兩級法院均成立了少年法庭,為預防、挽救、矯治青少年違法犯罪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提前預防,構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宣傳教育機制。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選派刑事法官擔任中小學法制副校長,宣講法制課。三年來,共開展講法制課等活動161場次,受教育師生達十萬余人次。開展送法進社區進農村活動。以審判“五進”活動為平臺,挑選典型案例到社區、農村開展巡回審判。三年來,共開展巡回審判3270場次,以身邊典型案件為例向青少年敲響警鐘,引導他們自覺遵紀守法。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積極與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聯系,對200余件典型案例錄制了法制節目,編寫了案例紀實,進行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幫助青少年增強法律意識。
立足審判,注重創新,構建青少年挽救感化機制。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未成年人犯罪盡可能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近年來,青少年犯罪處緩刑比例達到23.4%,其中未成年人犯罪處緩刑比例為29.08%。注重庭前調查。庭審前,對青少年罪犯的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等情況進行調查,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感化工作。大力推行“圓桌審判”。圓桌審判是法院探索建立符合青少年、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特點的新型審判模式,目的是營造寬松自然的庭審環境,減少被告人的抵觸情緒和恐懼心理,最大限度地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加強調解,化解糾紛。在審理涉及青少年犯罪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法官盡可能運用調解方式。商州區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及6名青少年罪犯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時,成功的運用了調解方式。此案例被評為“全國法院系統十大調解案例”,是西北五省唯一評選上的一件調解案例。推行判后寄語。在未成年犯、青少年犯的判決書后增加判后寄語,指出其失足原因和生活的出路,喚起他們開始新生活的希望。調查回訪、跟蹤幫教。定期到監獄和少管所作回訪,給少年犯送去生活用品和書籍,鼓勵他們積極改造。加強對青少年緩刑犯的回訪,聯合當地村委會、居委會、學校對其進行重點幫教。建立青少年罪犯幫教基地。山陽、商南等法院建立了希望林,每年組織青少年罪犯到希望林植樹,使他們受到教育和感化。
經過不懈努力,近三年來,全市法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處于平穩下降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