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王丹)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深入開展以心往“小處”想、調處“小糾紛”、做好“小事情”、改進“小細節”為主要內容的“四小警務”活動,把該項活動作為一項長效機制,融入公安機關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的各個環節,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發展能力。
心往“小處”想。堅持“大案與小案并重”,從“小案”入手,真正做到“老百姓最痛恨什么,就重點打擊什么;老百姓反映什么問題最突出,就整治什么;老百姓最期盼什么,就重視什么”,最大限度服務民生。通過組織輔警、治保會成員、治安中心戶長對所包村組所轄的農戶、小旅社、小飯館、小商鋪等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協助整改安全隱患,把一切可預防的事故、案件和可化解的矛盾糾紛危害減少到最低。
調處“小糾紛”。堅持“小題大做”,認真調處好每一件“小糾紛”,做到防微杜漸。以當前正在開展的“三問三解”活動為契機,對群眾中的矛盾糾紛抓走訪、抓排查、抓調處,及時排查掌控矛盾糾紛,積極舒緩他們的思想情緒,實實在在解決矛盾糾紛,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同時征集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使公安工作真正順應民意,集中民智,借用民力,贏得民心。
做好“小事情”。從處理好涉及發展大局每一件“小事情”入手,服務建設,服務發展,服務大局。特別從服務群眾的身邊“小事”做起,將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小事情,當作群眾個人而言的大事來辦,正確處理“大事”和“小事”的關系,牢固樹立“群眾事情無小事”的思想觀念,努力打造“親民、為民、惠民”的服務形象。
改進“小細節”。從公安機關職責出發,從服務發展、服務民生的每一個細微之處入手,改進治安管理、服務發展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小細節”,發現一處,改正一處。進一步規范執法,從每一個警務活動抓起,從每一個執法環節抓起,真正處理好“法、理、情”關系,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認真對待群眾反映的每一件小問題,切實做到“件件有回復、件件有回訪、件件有落實”,樹立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