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條問題”就是“十二根紅線”,也劃定了規范司法的一個個“禁區”。而今,該院從干警到科室負責人,從科室負責人到院黨組,都有了一套適合各自日常司法行為特點,符合《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基本工作規范》的新的工作“規矩”,各項工作正步入規范化、精準化和科學化的軌道。
用公開倒逼規范,“對癥下藥”抓整改,使司法權利在陽光下運行
丹鳳縣檢察院突出以檢務公開為抓手,在摸準司法行為失范“病根”的基礎上,“對癥下藥”抓整改,置司法行為于人民群眾監督之下,確保公正公平陽光司法。
自己臉上有黑自己卻發現不了。該院主動接受外部監督,舉行“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和民營企業家、農民工代表參加,放下身段,坦誠讓公眾給檢察工作“挑刺”,征求意見和建議。活動開展中,已征集有關意見建議132條。進一步開拓外部監督渠道,以信息公開倒逼規范司法,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法律文書,接受全社會監督。目前通過檢察機關信息公開網公布起訴書11份,導入案件程序性信息400余條。
時時自我加壓,常常自照鏡子。是該院給檢察官們和干部職工規定的日常必修功課。為了提高工作人員的自我防范能力,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機制,院黨組突出案件管理部門的重點防控職能,以找準司法行為失范風險點。嚴格推行案件評查制度,重新修訂完善《案件評查辦法實施細則》,將梳理歸納的“十二個重點整治內容”作為案件評查時的參照標準。對于評查出有類似問題,一律向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涉嫌違反檢察紀律的移交院紀檢組嚴肅處理;對每一期評查結果形成的書面報告均印發給各業務科室作為規范司法的標尺。同時,組織開展析案明理活動,采取“檢務講壇”的形式,由領導帶頭當教員,或讓老辦案人員、上級法律問題專家“設壇講經”,用一些身邊的具體典型案例,從細節、程序入手,正反對比進行剖析,以提高辦案業務人員工作水平,以糾正辦案重實體輕程序的老觀念。
院黨組還積極履行監管的領導責任,借力“三級約談制”,以落實一級監督一級的責任。實行黨組書記、檢察長定期約談黨組成員、黨組成員定期約談分管科室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定期約談承辦人的工作機制,層層傳達信息、層層傳導壓力的態勢。院里要求各科室在每周五,必須對本周可能存在的司法行為進行“回頭望”,以及時糾錯補漏,形成預報預警機制。
以機制創新破題,編牢司法行為“制度籠子”,使整治活動成為司法改革的加速器
丹鳳縣檢察院堅持以整治活動推動長效工作的形成,使整治活動成果衍化為制度,以推動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
該院結合整治活動,積極落實辦案終身負責制。建立司法行為規范化科(局)長負責、內勤督促制度,要求科(局)長對科室辦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個司法決定、每一個司法行為進行把關負責。要求科室內勤要對科室案件的辦案進程做到了然于胸,進行日提醒、周督導,以及時杜絕和預防案件超期和程序違規現象的發生。
實行工作職責、辦案流程上墻制,圍繞檢察權的運行,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內部各層級權限,明確各類檢察人員工作職責、流程和標準。該院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突出案件質量評查和流程監控,引入社會評價,防止和制止為追求考評成績而唯數量、摻水分、不規范司法等問題;同時明確紀檢監察和刑事司法辦案標準和程序銜接,嚴格落實有關規定。
為了進一步落實領導主體責任,該院還推行檢察長值周制度。每周安排一位檢察長對值周期間干警到崗、工作紀律、值周情況、院內衛生及安全情況進行抽查,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規定和制度,向干警的素質要工作質量,向干警的在崗時間要工作效率,樹立丹鳳檢察新形象。對干警實行掛牌上崗制度,要求干警在機關工作、參加重要會議、外出執行公務和接待群眾期間要按規定佩戴胸牌,為來訪群眾和案件當事人提供便利。使干警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使干警時刻牢記自己的身份,規范自身言行。